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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四部门跨年联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分类:廊坊新闻 发布时间:2009-12-02 19:07:40

让农民工拿着全薪回家过年
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按照河北省统一部署,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自11月15日至明年2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分为法制宣传、企业自查、执法检查、分析总结四个阶段,主要对我市招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尤其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检查。

 

  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在检查中,工作人员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组织用工单位对其2009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

 

  此次检查对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的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严处。

 

  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请及时拨打以下投诉举报电话:

 

  廊坊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227975

 

  三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3215904、5991922

 

  大厂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829460

 

  香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322572

 

  固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6190258

 

  永清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6696961

 

  霸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7863607

 

  大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5500382

 

  文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5228811

 

  广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112616

 

  安次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5219839

 

  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607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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